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10
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单位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单位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市区范围内征地放线、竣工验收、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出让转让、地价评估测量,1:500地形图、地籍图修测、补测、新测以及全市辖区内土地整理测量、矿山储备测量和矿山年检中的抽查、复查测量工作;
(2)负责全市辖区内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基础测绘规划、专题规划及土地整理设计、规划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有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7人。
三、 单位收支概况
2021年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40万元,其中,其他各项收入拨款6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1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4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6.03万元、绩效工资18.68万元、奖金24.2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7.41万元,住房公积金8.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6万元,公用经费544.99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640万元,比上年增加80万元,主要是2021年收费收入预计比上年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544.9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4.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的要求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09.2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2.5万元,主要是因为响应政府号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0万元,主要是2020年购入新型大型设备,需要安排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操作技能。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安排专户支出预算,未安排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中以下表格为空表:
10、基本-个人和家庭
11、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19、一般-个人和家庭
20、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21、政府性基金
22、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23、专户
24、专户(政府预算)
25、经费拨款预算表
26、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27、专项支出预算表
29、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32、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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